「蘇打綠」官司輸給林暐哲 6成員晾1證據說話了

蘇打綠跟前經紀人林暐哲鬧翻對簿公堂,改名「魚丁糸」重新出發,今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蘇打綠、林暐哲音樂社經紀契約法律關係不存在,但請求返還商標部分,蘇打綠敗訴,可上訴。是否繼續上訴?魚丁糸(蘇打綠)所屬的環球音樂暫無回應;林暐哲電話關機,無法取得回應。

對此,魚丁糸稍早透過社群網站回擊,曬出18年前的演出照片,喊話:「找到在政大表演的照片,那是2003年,我們六個人一起玩音樂,到現在也是。」據悉阿福(可田)、家凱(豕豆)、小威(八女)、阿龔(金八)、馨儀(香我)、青峰(日出)6位成員共同討論後決定發文,內文同時Tag六人的個別帳號,象徵不會因此就被打倒。

吳青峰和林暐哲去年爆出著作權糾紛,去年4月一審敗訴後林暐哲再提上訴,1日新北智財法院二審審理後判林敗訴,可上訴。而蘇打綠6人向林暐哲音樂社提告,要確認雙方經紀關係不存在,並請求返還商標;蘇打綠委任律師曾指出,因林暐哲提告多件侵權官司,蘇打綠盼解決根本問題,包括合約、商標,去年5月提吿,認為「蘇打綠」屬於藝名,如同個人的姓名一樣不能轉讓,若雙方不繼續合作,讓經紀公司繼續擁有藝名權利不合理。

林暐哲音樂社抗辯,除爭執返還商標應移轉管轄讓智慧財產法院審理、裁判費計算外,另認為經紀關係並非委任關係,依法不能終止,並舉例五月天等樂團,認為多數樂團商標均是註冊給經紀公司。

對此,蘇打綠的委任律師表示林暐哲公司登記數件「蘇打綠」商標,商標的延展未經由團名擁有者的同意,至今也不願還給團員。但事實上林暐哲所登記的「蘇打綠」商標,有好幾件一直沒有使用,因此智財局本月也以「未使用」為由,廢止了林暐哲公司登記的部分「蘇打綠」商標。

據查林暐哲於2008年完成「蘇打綠」商標註冊,類別應有盡有,從化妝品、 工業用油及油脂、營養補充品、衛生製劑、小五金、理容用具、防護噴霧器與教育訓練、娛樂休閒、運動及文化活動等等。而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,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,商標權期間為10年,林暐哲在期間內申請延展,預計2028年再次屆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