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星馳被舊愛追討2.6億 出面認愛不認帳「只是情話」

周星馳(星爺)與舊愛于文鳳2010年分手後,前女友于文鳳追討港幣7000萬元(約2.6億元台幣),雙方近日對簿公堂,星爺今天親自出庭作供,在庭上認了和對方有約會幾年並有親密關係,但針對口頭上允諾的投資費用,則辯稱只是熱戀時的情話沒有法律效力。

港媒報導指出,于文鳳曾表示,周星馳於2002年訂定了書面和口頭協議,讓她可以獲得為周星馳所投資的所有產品中的一成利潤,分手後女方追討投資物業「天比高」與比華利山豪宅等利潤分賬逾2.6億元台幣。今星爺接受原告律師盤問,他表示抱著平常心,並不緊張,卻被發現在庭內表情僵硬,不時手撐下巴看文件,針對口頭允諾的分帳,他稱這些只是「情侶熱戀中的情話,並無法律效力。」星爺直言當年于無論在電影或地產方面皆無經驗,讓對方在一旁幫忙是基於于的忠誠。他強調:「如果她不喜歡的話,我是不會強迫她的。」

他也在法院門口接受媒體訪問,表示並未留意官司新聞,突然無厘頭反問媒體最近在做什麼,還講到疫情之下很想飛出國,笑稱「好想飛,最想去澳門」,之後又解釋只是比喻,「連澳門都無法去,就哪裡都去不了」,他透露旅行和工作,他還是會選擇工作,現在手上有電影工作要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