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乃麟被指婚外情300萬代言飛了 只獲賠10萬上訴高院

藝人徐乃麟涉詐賭案,PUB女老闆楊強蓉爆料徐是詐賭案幕後老闆,且是女密友董子綺「男朋友」;楊女律師黃當庭也說,徐與董女「已經發生過關係」,兩人是男女朋友,有錄音檔為證。徐乃麟提告向楊女、黃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,一審判兩人連帶賠償10萬元。雙方皆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,徐要求對方再賠190萬元。

楊強蓉自2016年5月18日至6月30日,在向徐乃麟出來的屋子(米蘭苑)裡與董子綺邀人賭麻將,每次輸贏1底2萬元至10萬元,1台2千元至1萬元不等,並向每4圈前4名自摸者,依照每底1萬元、抽頭金2千元的比例計算,與賭客結算輸贏、收取抽頭金。

徐乃麟事後遭爆「米蘭苑聚賭」,楊強蓉出面指控徐乃麟為詐賭事件幕後老闆,還說徐對外都表示跟董子綺不熟,但她親耳聽到董女自稱徐就是她的「男朋友」。

2019年5月22日,週刊報導徐假賣屋真詐財,私吞「大龍蝦數位國際」合夥人建商蔡志龍、曹米芳逾8000萬元,徐乃麟開記者會,反控蔡男、曹女聯合讓他損失數百萬元,卻遭兩人鬧場。

週刊報導後,徐乃麟控告楊強蓉涉誹謗罪,楊強蓉前年9月3日以被告身分出庭,徐乃麟也親自出庭應訊。開完庭後黃當庭突爆料「徐乃麟今天他也承認說確實有這段錄音,在錄音裡面,徐乃麟講董子綺跟他是男女朋友關係,甚至是雙方有發生關係,徐乃麟不否認他有講過這一段話,但是他自己講說那是氣話」。楊女也說「董子綺告訴我19歲就跟他在一起了」。

徐乃麟認為黃當庭、楊強蓉的不實言論讓他飽受抨擊,代言的產品業主也認為他的愛家形象因負面新聞受損,終止合作代言,他損失了300萬元的代言費。徐提告僅求償200萬元,並要求登報道歉。

台北地院認為,徐乃麟是知名藝人,因這起事件而導致300萬元的代言費飛了,不過在扣除拍攝廣告影片、出席公關活動和電視購物的勞務支出後,實際可獲得的利益為何,徐未舉證,因此判兩人賠償10萬元。

徐乃麟不服,認為判賠金額過低,上訴要求黃和楊女要再補賠190萬元。高等法院今開庭時,徐的律師強調200萬元是契約上的損失,不是精神慰撫金;而要求對方在四大報道歉部分,因蘋果日報紙本停刊,因此減縮為三大報。

楊強蓉的律師表示,她有聽過傳聞,可能是來自董子綺;但徐的律師則回應「董子綺沒有相關的陳述」。

高院準備程序庭今確認審理範圍為黃當庭、楊強蓉在偵查庭外受訪的話語,並定10月6日上午再開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