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暐哲盼解約「給歌壇留下典範」 拒絕青峰聘他當顧問

金曲歌王青峰被恩師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,台北地方法院今判青峰、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均無罪,可上訴;見證合約終止同意書的律師作證指出,雙方協商結束,青峰仍想聘林暐哲當顧問,但林想結束的乾乾淨淨而拒絕,「林暐哲也希望給歌壇留下典範」。

法院判決指出,青峰2018年10月26日寄出存證信函通知林暐哲不續約詞曲版權授權合約,林暐哲收到後傳訊息給青峰,「我收到存證信函了,可以跟我說妥善處理的下一步是什麼嗎?」

另青峰、林暐哲2018年12月4日、6日會面協商、簽署合約終止同意書,雙方也委任律師到場見證;根據當時接受林暐哲公司委任的見證律師到庭證稱,林暐哲起初向她表示要和青峰結束合作,「結束所有的合約」。

律師作證指出,林暐哲當初說,雙方合作很久了,既然要結束,希望結束的清清楚楚、乾乾淨淨,希望雙方結束合作不要有爭議,給歌壇留下一個典範。她說,她當初草擬合約終止同意書,也再次確認是否要終止所有合約,青峰說是,林暐哲也沒反對。

律師說,雙方會面協商結束時,青峰還有表示想用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名義,聘用林暐哲擔任顧問,幫忙製作一些專輯,但林暐哲表示既然要結束就結束的乾乾淨淨,不要再合作了,林暐哲也強烈要求寫共同聲明,希望讓外界知道他們合作和平圓滿的結束。

法院根據證人證述,且雙方已簽署合約終止同意書,林暐哲收到存證信函時也未表示質疑,認定除林暐哲證述外,沒有其他證據證明青峰、哈里坤的狂歡公司有違背著作權法規定,判決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