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樂妍侵權被判6個月 藍又時:她已得了12年抄襲自由

藍又時提告王樂妍侵害著作權,指王樂妍首張專輯歌曲「到底愛怎麼了」抄襲她的歌曲「睡美人」,一審判王樂妍無罪,智慧財產法院改判王樂妍6月徒刑、無緩刑,得易科罰金,藍又時表示:「「她已經得了12年的抄襲自由了。」

藍又時於社群發出長文,談到王樂妍獲判一審無罪時,她被網友質疑誣告,也不解為何她時隔多年才對王樂妍提告侵害著作權,她坦言:「我第一時間狠不下心提告。」透露王樂妍是她國中、高中學妹,「我們住附近,放學常常一起走回家,這是我曾在她家教她彈的歌,因為當時她說她想學,說非常好聽。她考華岡藝校時舞蹈還是我幫她編的」。

當她接到同學訊息問她「為什麼把歌讓給了王樂妍、還讓她掛名?」,她才傻眼國中寫的歌居然被抄襲,「得知歌曲被抄襲的那一刻,我請人聯繫了多年沒見面的王心如(王樂妍本名),答案是『沒有回應』」,連通告見面前,王樂妍也當作沒事、不做解釋,「在我面前,她一字一句優雅的唱完我的歌,我國中時親手一點一點譜出的歌曲,我屆時胃部翻騰,什麼想法都沒有,只想吐」。

沒有一句道歉或解釋,她直到被律師提醒再不提告會過法律追溯期,她才同意提告,也在提告後,才收到王樂妍的來電,我問她:「妳為什麼不告訴我,妳若跟我說,我會無條件給妳,那本來就是我小時候的歌了,現在也不會拿出來用了,送妳都可以!但妳為什麼要用偷的?」王樂妍僅說:「妳已經提告了!」並質疑藍又時偷偷在錄音,溝通無效才繼續走法律途徑,事後她原諒王樂妍、願意和解,看著判決書寫道2首歌相似度98%,「這可不是開玩笑,但妳卻跟我開這麼大的玩笑,而這個玩笑一鬧就是12年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