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沂遭辱「狗畜」怒求償!法院判陳為民賠6000元

網紅陳沂前年批評「中華民國大部分志願役都是廢物」,國防部在臉書發表聲明,藝人陳為民則留言「告死這狗畜」,被陳沂告上法院求償50萬元,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判陳為民應賠償6000元,案件上訴,合議庭今駁回上訴,陳為民確定要賠陳沂6000元。

陳沂主張,她2018年8月認為中華民國志願役軍中亂象、霸凌、罔顧人權,而在臉書發表個人意見,國防部同年月27日在「國防部發言人」臉書專頁發表聲明,但陳為民身為公眾人物,卻在聲明下方留言「告死這狗畜」侮辱她。

她認為,陳為民以「狗畜」謾罵她,明顯侵害她的名譽,且她身為知名新生代主持人,陳為民則是資深演藝人員,兩人均是社會、媒體矚目的公眾人物,享有一定的社會地位,言行舉止也容易受到關注,要求陳為民賠償50萬元。

陳為民則不爭執陳沂提告的內容;台北地院簡易庭認為,「狗畜」通常用來斥罵、輕鄙他人,屬於貶抑他人社會評價的用詞;審酌兩人都是公眾人物,言行事關公益,判陳為民應賠償6000元為適當。案經上訴,台北地院合議庭今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