館長陳之漢罵吳宗憲又辱網紅 判拘役68天

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負責人「館長」陳之漢直播時,指網紅公民老師羅文是「螺紋保險套」,並口出穢言,羅提告公然侮辱,一審認為館長有罪,判拘役20日,得易科罰金,台灣高等法院今年4月駁回上訴。而陳也曾用不雅字辭彙罵藝人吳宗憲,被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58天確定,高等檢察署聲請定執行刑,高院裁定應執行拘役68天,可易科罰金6萬8000元確定。

「羅文」本名羅碩文,是公民老師,與館長在網上因政治問題互嗆;羅文於2019年7月9日發影片批評館長是「新民粹型領袖」等,館長同年9月4日在直播平台回擊,嗆羅「關於這個螺紋保險套真是幹XX老XX的雜碎」、「螺紋保險套就是個雜碎」、「羅文我幹XX老XX勒」、「羅文我幹破恁叨」,羅提告。

檢方勘驗影片,發現館長是針對羅文影片回應,謾罵用詞「螺紋」保險套,和與羅的網路暱稱「羅文」同音,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館長;台北地方法院認為,館長稱不滿羅文在Youtube頻道對他的評述,本於發洩情緒的動機,對羅文人身攻訐,而不以理性方式透過平台彼此對話、探討對社會議題的不同意見,辱人已達到貶損羅文名譽、尊嚴的程度,也造成羅文心理上的難堪、不快。

一審判決指出,館長最終勇於認錯,當庭表示自己確實責無旁貸,並願深切檢討自己,避免以後因過度情緒作用而再度觸法,有悔悟態度;雖館長未與羅文成立調解,但事發後曾多次請律師出面與羅洽談求償事宜,並非毫無彌補損害之意。

而陳之漢2019年8月5日因不滿吳宗憲評論網紅,曾開直播罵吳宗憲「你什麼洨」,刑事部分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日,但緩刑2年。館長因槍擊案傷勢嚴重,且擔心被二次槍擊,向檢方聲請「撤銷緩刑」獲准。

因陳先後被處拘役確定,高院衡酌犯罪類型相同、犯罪動機、情節及行為次數等情狀,裁定應執行68日,如易科罰金,以1千元折算1日。